爱普股份(603020):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
爱普股份(603020)(603020):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
4月10日,爱普股份发布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详情如下:
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三分院以沪检三分刑诉[2023]9号《起诉书》指控被告单位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许广益、戴晓雯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具体内容详见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起诉书和传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2023年3月,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出具了《刑事判决书》(2023)沪03刑初10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刊载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的《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收到法院判决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9)
本次诉讼最新进展情况如下:根据判决结果,上海盟泽商贸有限公司及两名被告人许广益、戴晓雯在规定时限内均表示不上诉,即一审判决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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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普股份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香料、香精和食品配料的研发、制造和销售;及食品配料贸易。
原始公告链接地址:
爱普香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一审判决生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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