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联合保荐条件
深入贯彻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适应发展更多依靠创新、创造、创意的大趋势,主要服务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支持传统产业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深度融合。那么创业板IPO有哪些上市条件呢,让我们一起来学习一下吧。
发行人申请在本所创业板上市,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创业板发行条件;(二)发行后股本总额不低于3000 万元;(三)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四)市值及财务指标符合本规则规定的标准;
创业板IPO针对一般企业的上市条件,发行人为境内企业且不存在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最近两年净利润均为正,且纍计净利润不低于5000 万元;(二)预计市值不低于1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1 亿元;(三)预计市值不低于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 亿元。
创业板IPO针对红筹企业的上市条件,符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证监会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 号)相关规定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其股票或存托凭证在创业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的红筹企业,申请在创业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10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二)预计市值不低于5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 亿元。
创业板IPO针对特殊股权结构企业要求的上市条件,发行人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中的一项:(一)预计市值不低于100 亿元,且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二)预计市值不低于50 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为正且营业收入不低于5 亿元。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的持有人资格、公司章程关于表决权差异安排的具体要求,应当符合本规则第四章第四节的规定。
联合保荐是什么意思
为上市公司申请上市承担推荐职责并为上市公司上市后一段时间的信息披露行为向投资者承担担保责任的证券公司。
保荐人在有效保荐期限内,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 确认挂牌企业符合本所要求条件,并在挂牌企业挂牌交易后就其是否持续符合该条件向企业董事会提供意见;
(二) 在挂牌企业申请股权首次挂牌交易时,协助挂牌企业处理股权挂牌交易事宜,确认所有挂牌交易申报文件符合本规则,并向本所提交《挂牌交易保荐书》;
(三)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了解并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本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回复挂牌企业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本所规则的咨询;
(四)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本规则的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审阅、核对挂牌企业拟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并书面确认;
(五) 及时回复本所的质询;
(六) 辅导和督促挂牌企业履行股权挂牌交易需履行的义务;
(七)协助挂牌企业建立、健全符合法律、法规和本规则规定的挂牌企业治理结构。
(八)确保有足够和合适的人员专门从事保荐业务;
(九)本所规定的其他责任。
扩展资料
证券公司实施保荐制度应做到五点:认真学习保荐制度相关法规和知识;严格履行注册登记诚信申报的义务;切实强化责任意识;顺应变革,调整投资银行业务模式;不断改善证券公司内部管理模式,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
据去年中国证监会第十八号主席令,证券发行上市保荐制度已于二00四年二月一日起正式实施。实施保荐制度旨在建立市场力量对证券发行上市进行约束的机制。
保荐制度的有关法规对发行上市的责任体系进行了明确界定,建立责任落实和责任追究机制。保荐制度的监管安排将有力推动证券公司及其从业人员树立责任自觉意识,真正做到诚实守信和勤勉尽责,进而从源头上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中国证券市场全面实施保荐制度,可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进一步加大中介机构的作用,强化市场约束机制,推动发行制度由核准制向注册制转变。与此同时,还能为证券公司创造一个良好的竞争环境,实现优胜劣汰。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保荐人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史美伦对国内证券公司实施保荐制度提出五点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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