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上市条件
企业上市的条件主要由:
1、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
2、必须经营三年意思的企业,而且最近三年连续盈利;
3、持有股票面值达1000万以上的股东认识至少是1000人以上,
4、公司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并且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录。
拓展资料:
公司上市是指股份有限公司所发行的股票经过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上市公司要经主管部门的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公司通过上市,有利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吸引优质投资者,提高公司资产流通性以及知名度和员工认同感,同时也有利于完善公司的管理制度。
1、上市对于公司最直接的意义是融资意义
融资途径方面:在IPO时会首次公开发行融资,此后有例如向公开市场再融资、非公开发行再融资、并购时的配套募集资金,这些都是上市公司股权募资的途径。同时正常的债权融资、借款路径都不受影响,受影响的可能是一些灰色的融资途径(一般资金来源多少有点法律问题)
融资能力方面:上市对于公司的募资能力有飞跃的提升,一方面由于上市公司可以向公众募股,增加募集资金对象的范围。另一方面对于私募由于其股票的流动性也增加了对于财务投资人(主要是后期的PE)的吸引力。此外上市公司因其股票价值有相较公允市场价格、同时主体较为被认可,在股权质押、发债等途径上均会有一定优势。
融资成本方面:一般相较非上市公司,融资综合费率相对较低。
2、上市对于公司最大的区别在于对股权的运用,这就促成了上市后的产业整合或自身重组行为
收购一家企业用现金收购资金成本较高,同时尤其对于人才类公司,买下了公司资产,管理团队出工不出力或者甚至干脆另起炉灶这种行为司空见惯。用上市公司股权去收购行业上下游或者横向整合的企业做大,或者在行业低迷期收购新业务进行转型,则一方面省去现金压力,另一方面有助于把对方绑上自己的战车,一同为公司出力才能获得最终的变现。
集团公司上市条件是什么
一、从公司的主体资格上看:公司的组织形式可以把公司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只有股份公司才具备上市的基础条件。因此,如果有限责任公司有上市的发展需要,首先进行的就是股份制改造,将有限责任公司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如果有限责任公司不改造成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本身是不能
上市的。应当符合下列3个条件:1、公司的经营状态:(1)对公司的经营期限有严格要求,公司必须持续经营3年以上。由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整体折股,改制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的经营期限可以连续计算;(2)公司的生产经营范围要合法、合规,并且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3)公司最近3年的主营业
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变化。2、公司的设立:公司的股东出资按时到位,不存在虚假出资的情况,如发起人或者股东以实物出资的,应当办理完成财产所有权的转移手续,即已经将出资的财产由出资人名下转移到公司名下;公司的股权清晰,不存在权属争议。3、公司的资本数额:公司的注册登记显示
的注册资本不少于3000 万元,公司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到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二、从公司的独立性上看:主要是考察公司是否被大股东、实际控制人非法控制,是否侵犯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应当符合下列4个条件:1、公司应当有自己的资
产并且该资产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配套;2、公司的人员独立、公司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未在控股股东公司任职;公司应当有自己的员工;3、公司的财务独立,公司要有自
己的财务体系,能够独立作出财务决策,有自己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4、公司的业务独立。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不正当的关联交易,公司业务不依赖于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从公司规范运行上看:应当符合下列3个条件
1、公司已经依法建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决策机构,并制订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公司能够按照制度规范运行;2、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过严重的行政处罚,也没有受过刑事处罚、公司自身在上市前的最近36个月内没有受到过工商、税务、环保等部
门的行政处罚,也没有涉嫌刑事犯罪被立案侦查,没有未经合法机关批准,擅自发行证券或者变相发行证券的情形等;3、公司章程中已明确对外担保的由谁审批,以及具体的审批程序等,公司有严格的资金管理
制度,资金不能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从公司的财务与会计上看:应当分别符合下列条件
1、财务情况应当符合下列4个条件:(1)最近3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净利润已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较低者为计算依据;(2)最近3个会计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或者最近3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累计超过人民币3亿元;(3)发行前股本总
额不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4)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扣除土地使用权、水面养殖权和采矿权等后)占净资产的比例不高于20%;(5)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2、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会计制度:财务报表以真实发生的交易为基础,没有篡改财务报表的情况,没有操纵、伪造或篡改编制财务报表所依据的
会计记录或者相关凭证的情形等。五、从募集资金的运用上看:公司上市的主要目的是募集资金,投资于公司的发展项目,资金募集后,公司要严格按照预先制定好的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因此,在考察公司是否具备上市资格时,对于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也是非常主要的一项考核标准,应当符合下列3个条件:1、公
司应该制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说明拟投资项目的建设情况和发展前景;2、公司募集资金的运用应当有明确的使用方向,原则上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
策、投资管理、环境保护、土地管理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同时,公司要建立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制度,募集资金应当存放于董事会决定的专项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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