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破产法50万赔付
银行破产最多赔50万针对的是一个人,而不是以一个家庭为单位的。同一存款人,同一家银行,银行破产实行限额偿付,最多只赔50万元,本金和利息高出50万元的部分,只能在银行破产清算中按比例得到赔偿。因此,在存钱的时候,可以考虑以50万元为最大限额,最好分别存入不同的银行。
【拓展资料】
商业银行破产是指商业银行依照一定的程序停止经营、清理债权、清偿债务、 丧失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丧失法人资格从而退出市场的过程。
破产程序:
商业银行破产需要经过申请、受理、公告、和解和整顿、破产宣告、清算、注销登记和注销公告等阶段。
(1)破产申请。《企业破产法》第134条规定: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有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该金融机构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国务院金融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出现重大经营风险的金融机构采取接管、托管等措施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中止以该金融机构为被告或者被执行人的民事诉讼程序或者执行程序。
(2)破产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破产申请书后,经初步审查,如果认为符合法定条件,则应在7日内立案,开始对案件进行处理。
(3)破产公告。人民法院在受理破产案件10日之内应当通过媒体告知商业银行利害关系人关于商业银行拟破产事宜的行为。中止债务财产的其他民事程序和任何债务清偿活动,并召集债权人会议。
(4)破产和解和整顿。破产程序开始以后,如果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对拟破产的商业银行进行整顿以缓解信用危机,可以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后,于法定期限内着手整顿拟破产的商业银行,并中止破产程序。整顿期限一般为两年。如果整顿使得商业银行能按期清偿债务,就在履行和解协议的目后终结破产程序,商业银行恢复正常经营活动。若商业银行在整顿期间从事有损于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和者商业银行的财务状况继续恶化,则应终结整顿,宣告破产。
(5)破产宣告。即人民法院通过媒体告知社会公众拟破产的商业银行破产事实成立,破产清算开始。破产宣告后,商业银行事实上丧失法人资格。破产清算。破产宣告后,人民法院组织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等有关部门和有关人员成立清算组对破产商业银行的债权债务进行清查处理。
(6)破产财产的处理。破产财产是商业银行依法享有所有权的一切财产,是破产债务清偿的物质来源和依靠。包括:破产宣告是破产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应当由商业银行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商业银行破产清算时,在支付清算费用、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后,应当优先支付个人储蓄存款的本金和利息。
(7)破产注销登记和公告。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清算组提请人民法院终结破产程序,并向破产商业银行的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工商机关核准注销商业银行登记后,公告该银行终止。至此,破产商业银行的企业法人资格才从法律意义上正式消灭。
银行破产法50万赔付包括理财吗
2015年5月1日银行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发布,如果熟悉这个银行存款保险条例的话,我们就能够发现很多人的目光关注到了50万元的这个保障金额上限,却忽视了很多内部的细节。首先明确的告诉大家,银行如果破产重组的话,单个实名制账户下总计的赔付金额是不超过50万元上限的。这里边的50万,包括你的现金成本以及所获取的利息,但有一点非常明确不包含银行理财产品。
所以看到这里大家也应该清楚银行破产的最高赔付金额确实是50万元,但是是指你个人总账户在这家银行赔付上限,这里边的50万元里面包含了你的本金以及相对应获取的利息。举一个例子,如果你在某一家银行存放了100万元分为两个账户,两个账户都是按照银行大额存单来存放的三年期,利率定为4%。
那么我们假定在第一年时间到期的时候银行破产,如果银行不破产的话,你自己的银行账户金额应该是100万元的本金加上一年的利息也就是乘以利率4%,就是4万元的利息。但是这家银行已经倒闭的话,那么最高的赔付上限是50万元,这个50万元局限的是你的本金。
但是我们要明白现在的银行破产倒闭的概率是十分低的,银行的背后有着银监会和上级监管层的实时监管,还有央行的兜底保障政策。平时的银行会积极的缴纳相当一部分的存款保障金,也被称为准备金,这种机制能够非常有效的化解银行破产的风险。如果是过小的银行的话,在重组的过程中是不影响整个储户资产的,所以没有必要过分的担心自己的资产安全。
大家好!
《 存款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是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改革发展史上重大事件,具有里程碑意义 。历时22年酝酿研究和论证,于2015年5月1日正式颁布实施,因其涉及千家万户切身利益,而备受 社会 各界高度关注。其中,关于存款的赔付实行的是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人民币50万元,含本金和利息合计金额,而不是单指本金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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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一规定我们可以进行更加通俗的解读。 即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所有被保险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金额在人民币50万元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投保银行)的破产清算财产中受偿。
02
关于被偿付存款的几个特征值得我们注意 。
一,哪些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 呢?
1.金融机构同业存款
2.投保机构(参加存款保险的银行)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
3.外国银行在中国的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存款
4.中资银行海外分支机构的存款
5.个人在银行购买的理财产品
二, 哪些存款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呢?
1.在我国境内设立的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所有商业银行(含外商独资银行和中外合资银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存款。
2.农村合作银行的存款。
3.农村信用合作社的存款。
4.人民币存款和外币存款,但外币存款是以折合等价人民币偿付,不偿付外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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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保险条例》关于存款偿付的其他特点
1. 关于最高偿付人民币本金利益合计50万标准,并非一成不变,永远一个价 。50万标准是国家根据2013年我国居民存款水平设定,当时据统计50万以下存款居民占比达到99.6%,设定此标准实现了广覆盖,保护了绝大部分存款人利益。随着我国经济 社会 的发展,存款人结构的变化,偿付标准也可能适时做出动态调整的。
2. 偿付存款不仅指个人储蓄存款,还包括企业和其他单位的对公存款。
3.50万是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的赔付,而不是银行的赔付。
4. 超过50万的部分,并不是绝对就没有了。 如果银行在破产清算中还有多余资产,还可以得到一定补偿。如果资不抵债,当然也就没有补偿了。
5.储户受偿的时间规定,7个工作日之内受偿。 《存款保险条例》明确规定,如果投保银行出现以下情形,被接管,被撤销,被破产清算时,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人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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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款保险条例》的颁布实施,彻底击碎了银行不倒的神话,消除了国家信用的隐形担保,国家财政不再为国有银行买单,也不再为储户兜底 。认真解读《存款保险条例》,分散存款,了解存款银行风险状况,如何选择安全的银行也加大了储户自己的责任。好了,今天分享到此。 持续关注【龙门山客栈】,分享更多 财经 知识,谢谢你的阅读和点评!
您好,就您提出来的这个问题明确的讲,是指本金利息合计在50万以内的部分!
下面依照可能出现的不同情况,用咱老百姓的大白话给朋友们具体分析一下:
第一种情况,储蓄存款,本金加利息在50万以内!全部负责赔偿。
第二种情况,本金不足50万,但加上利息超过50万。则只赔本金与利息加在一起,不超过50万元的部分!
第三种情况,本金超过50万。只赔本金在50万以内的部分。
第四种情况,本金50万,利息超出,只赔本金50万!
由此可见,存款保险是指正规的储蓄存款,本金与利息在50万以内的部分!
但是,需要说明的是,超出的部分也并非一定会全部损失!如果银行真的出现破 产,那么是需要进行清算的!通俗的讲,它还会拍卖资产,收回一部分财产,并不一定亏完!如果它能收回来一部分资产,仍然会按相应的规则,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相应的比例,对没有赔付的部分,按比例进行返还!
另外需要说明的是,,国家提供的存款保险保障,仅限每户,也就是每个人在每家银行的存款总额不超50万元内!
总体而言,银行还是相当安全的。到目前为止,尚未有真正的银行破 产出现。因为即使银行经营不善,也有多种解决办法,如合并,收购重组,临时保护等等。因此,可以放心的,进行储蓄存款。
储蓄存款关系到我们每一个人,千家万户!如果您对此有什么好的看法,观点和建议,欢迎留言,和朋友们共同讨论交流,也欢迎转发,让更多的朋友看到,共享共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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