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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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股票交易规则

一、股票交易原则

1.T+1交易方式,即当天买入的股票,需要下一个交易日卖出;

2.买入最小单位为1手,即100股,且必须每次买入的数量必须是100股的整数倍,卖出可以不整100股卖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须一次性卖出;

3.遵循“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即较高买进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买进申报,较低卖出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卖出申报;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满足。

除此之外,在a股市场上,投资者只能进行做多操作,不能进行做空操作;其委托交易时,其委托价格必须在个股的当天涨跌幅限制内,否则无效;委托单在当日的交易时间内有效,收盘之后,其委托单无效。

二、股票交易规定

1.实行30%的价格涨跌幅限制,给予市场充分的价格博弈空间,保障价格发现效率。

2.上市首日不设涨跌幅限制,实施临时停牌机制,即当盘中成交价格较开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60%时,盘中临时停牌10分钟,复牌时进行集合竞价。

3.连续竞价期间,对限价申报设置基准价格上下5%的申报有效价格范围,对市价申报采取限价保护措施。

4.买卖申报的最低数量为100股,每笔申报可以1股为单位递增。

5.单笔申报数量不低于10万股或成交金额不低于100万元的,可以进行大宗交易。

拓展资料:

一、股票(stock)是股份公司所有权的一部分,也是发行的所有权凭证,是股份公司为筹集资金而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并借以取得股息和红利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资本市场的长期信用工具,可以转让,买卖,股东凭借它可以分享公司的利润,但也要承担公司运作错误所带来的风险。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每家上市公司都会发行股票。

二、同一类别的每一份股票所代表的公司所有权是相等的。每个股东所拥有的公司所有权份额的大小,取决于其持有的股票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重。

三、股票是股份公司资本的构成部分,可以转让、买卖,是资本市场的主要长期信用工具,但不能要求公司返还其出资。

上市公司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的申请上市条件如下: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上市公司组织机构的特别规定:

1、本法所称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

2、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上市公司设独立董事,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4、上市公司设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的筹备、文件保管以及公司股东资料的管理,办理信息披露事务等事宜;

5、 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会议决议事项所涉及的企业有关联关系的,不得对该项决议行使表决权,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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