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新三板上市最低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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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上市条件500万

一、机构投资者

1、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法人机构;

2、实缴出资总额5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合伙企业。

二、自然人投资者

1、投资者本人名下前一交易日日终证券类资产市值500万元人民币以上。证券类资产包括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股票、基金、债券、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等,信用证券账户资产除外。

2、具有两年以上证券投资经验,或具有会计、金融、投资、财经等相关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

投资经验的起算时点为投资者本人名下账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发生首笔股票交易之日。

三、投资者参与流程

1、投资者办理新三板开户须持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及深圳股东帐户,没有深圳股东账户的须先开设后再办理新三板开户手续;

2、投资者书面签署《买卖挂牌公司股票委托代理协议》和《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并抄录《挂牌公司股票公开转让特别风险揭示书》中的特别声明。

3、投资者买卖挂牌公司股份,须委托主办券商办理,与主办券商签订代理报价转让协议。投资者卖出股份,须委托代理其买入该股份的主办券商办理。如需委托另一家主办券商卖出该股份,须办理股份转托管手续。

扩展资料

新三板”挂牌条件是:

1、存续满两年。有限责任公司按原账面净资产值折股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存续期间可以从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起计算;

2、主营业务突出,有持续经营的记录;

3、公司治理结构合理,运作规范。有限责任公司须改制后才可挂牌。挂牌公司区域不再局限在四大园区,已经扩展到全国。

(1)“新三板”主办券商,同时具有承销与保荐业务及经纪业务的证券公司。

(2)新三板市场的挂牌企业可以通过定向增资实现企业的融资需求。

(3)“新三板”委托的股份数量以“股”为单位。

(4)“新三板”的委托时间:报价券商接受投资者委托的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报价系统接受申报的时间为上午9:30至11:30,下午1:00至3:00。

(5)“新三板”企业挂牌后还须持续开展的工作:持续信息披露,包括临时公告和年报(经审计);接受主办报价券商的监管,接受公众投资者的咨询。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新三板交开户

百度百科——新三板

新三板上市最低条件

新三板上市条件:

1、主体资格上市要求:新三板上市公司必须是非上市股份公司。

2、经营年限要求:存续期必须满两年。

3、新三板上市公司盈利要求:必须具有稳定的,持续经营的能力。

4、资产要求:无限制。

5、主营业务要求:主营的业务必须要突出。

6、成长性及创新能力要求: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

法律依据:

《证券法》第五十一条

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发行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或者实际控制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或者因与公司业务往来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上市公司收购人或者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六)因职务、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交易场所、证券公司、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因职责、工作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

(八)因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或者对上市公司及其收购、重大资产交易进行管理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有关主管部门、监管机构的工作人员;

(九)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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