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人用父母账户炒股违法吗
《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有如下规定:
第十一条 从业人员一般禁止行为:
(一)从事或协同他人从事欺诈、内幕交易、操纵证券交易价格等非法活动;
(二)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所在机构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四)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有利益冲突的业务;
(五)贬损同行或以其它不正当竞争手段争揽业务;
(六)接受利益相关方的贿赂或对其进行贿赂;
(七)买卖法律明文禁止买卖的证券;
(八)违规向客户作出投资不受损失或保证最低收益的承诺;
(九)隐匿、伪造、篡改或者毁损交易记录;
(十)泄露客户资料;
(十一)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二条证券公司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代理买卖或承销法律规定不得买卖或承销的证券;
(二)违规向客户提供资金或有价证券;
(三)侵占挪用客户资产或擅自变更委托投资范围;
(四)在经纪业务中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
(五)对外透露自营买卖信息,将自营买卖的证券推荐给客户,或诱导客户买卖该种证券;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三条基金管理公司、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违反有关信息披露规则,私自泄漏基金的证券买卖信息;
(二)在不同基金资产之间、基金资产和其它受托资产之间进行利益输送;
(三)利用基金的相关信息为本人或者他人谋取私利;
(四)挪用基金投资者的交易资金和基金份额;
(五)在基金销售过程中误导客户;
(六)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四条 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财务顾问机构、证券资信评级机构的从业人员特定禁止行为:
(一)接受他人委托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分担证券投资损失,或者向委托人承诺证券投资收益;
(三)依据虚假信息、内幕信息或者市场传言撰写和发布分析报告或评级报告;
(四)中国证监会、协会禁止的其他行为。
扩展资料:
准则所称的证券业从业人员(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是指:
(一)证券公司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以及与证券公司签订委托合同的证券经纪人;
(二)基金管理公司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三)基金托管和销售机构中从事基金托管或销售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五)从事上市公司并购重组业务的财务顾问机构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六)证券市场资信评级机构中从事证券评级业务的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七)协会规定的其他人员。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证券业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准则
炒股赚1000万国家会不会查你
数额不大,应该不会被调查以及监控。只要不触碰红线、或者没有被发现有内幕交易等,都不会被监控。 被调查、监控的账户一般都是被发现有巨大金额涨幅,或者被人举报,证监会发现账户存在异常,就会对账户实行监控,因此,各位股友在炒股时,应该严格遵守证监会的规定,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操作。
拓展资料
如何查看是否有对敲行为
1、从每笔成交量上看,单笔成交数较大,经常为整数,例如100手、500手,买盘和卖盘的手数较接近,出现这样的情况,通常买卖方都是同一人,亦即是对敲行为。
2、在邻近的买卖价位上并没有大笔的挂单,但盘中突然出现大笔成交,此一般为主力的对敲盘。
3、股价突破放量上攻,其间几乎没有回档,股价一路攀升,拉出一条斜线。这明显有人为控制的痕迹,往往为主力对敲推高股价,待机出货。 4、股价无故大幅波动,但随即又恢复正常,如股价被一笔大买单推高几毛钱,但马上被打回原形,K线图上留下较长的长影线,这种情况多为主力对敲。
5、实时盘中成交量一直不活跃,突然出现大手笔成交,这种成交可能只有一笔或连续的几笔,但随后成交量又回到原先不活跃的状态,这种突破性的孤零零的大手成交量是主力的对敲行为。 6、当股价出现急跌,大笔成交连续出现有排山倒海之势,往往是主力为洗盘故意制造恐怖气氛。
7、当卖一、卖二、卖三挂单较小,随后有大笔的买单将它们全部扫清,但买单的量过大,有杀鸡用牛刀之感,且股价未出现较大的升幅。这种上涨状态的大手成交是主力的对敲。
8、股票刚启动上攻行情不久,涨幅不大,当天突破以大笔的成交量放量低开,且跌幅较大,此为主力对敲洗盘行为。
9、整日盘中呈弱势震荡走势,买卖盘各级挂单都较小,尾盘时突破连续大手成交拉升,这是主力在控制收市价格,为明天做盘的典型对敲行为。
10、上一交易日成交并不活跃的股票,当天突破以大笔的成交放量高开,此为主力为了控制开盘价格的对敲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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