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盈利却不分红给股东
1、公司盈利了就应该给股民分红,但是中国股市缺乏强制要求的规定,只要找个借口就可以不分钱,上市公司把这部分盈利用于所谓的再投资,这样的投资效率在中国实在不敢恭维。
2、上市公司的价值都是在账面上,庞大的盈利,这给上市公司做虚假账的动力,管理层可以通过在投资把利润输送到于自己相关的企业,最终把盈利装进自己的腰包。
3、价值就是账面价值,这种价值是受到政府的认可的价值,所以也是目前中国股市游戏规则的一部分,只要共产党不倒,这种评估模式就会依然存在。投机也就有了它的评估基础。
扩展资料
1、股票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已向社会公开发行。
2、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三千万元。
3、开业时间在三年以上,最近三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4、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一千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一千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四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0%以上。
5、公司在最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6、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上市公司
公司盈利却不分红给股东合法吗
不违法。除非章程对分红时间有约定,否则不分红并不违法。但是如果有证据证明公司确实盈利,但是连续五年不分红,那可以起诉要求回购股权。
法律分析
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不分红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分红,如果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的,股东可以要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分红是股份公司在赢利中每年按股票份额的一定比例支付给投资者的红利。是上市公司对股东的投资回报。分红是将当年的收益,在按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公益金等项目后向股东发放,是股东收益的一种方式。普通股可以享受分红,而优先股一般不享受分红。股份公司只有在获得利润时才能分配红利。从法律层次上说,股东的分红权是一种自益权,是基于投资者作为股东个体身份所具有的不可剥夺的权利,一旦受到公司、公司董事或第三人的侵害,股东就可以以自己的名义寻求自力救助,如要求召开股东会或修改分配预案或司法救济以维护自身的利益。理论上股东的分红权是股东的一种固有权利,不容公司章程或公司机关予以剥夺或限制,但实际上,由于股东权是体现为一种请求权,它的实现是有一定条件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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