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工作人员能炒股吗(央行能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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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工作人员能炒股吗

可以,银行工作人员对金融工具交易没有限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武警、现役军人、证券从业人员、基金从业人员及国家机关处级以上干部等不得参与股票交易,但可以开立基金账户,交易基金和债券。

股票实行T+1交易,当天买入,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卖出,交易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法定节假日不交易。

以下有几种人群不能开立A股账户:

1、16周岁以下自然人不得开户,16-18周岁自然人开户须提供收入证明。

2、现役军人、人民武装警察持军人证、武警证不得开立证券账户。

3、境外企业不得开立A股证券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直接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办理。4、外国的自然人、法人和其它组织、中国港、澳、台地区的法人和其它组织(统称为境外投资者)未经审批不得开户。

所以说银行员工是可以炒股的,这个没有规定说很行员工不能炒股,只是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1、银行从业人员除了一些跟证券有接触的业务人员不允许炒股外,其他从业人员是可以炒股的,只要按照正常的流程去证券公司开户就可以。

2、只有一些特殊人群不可以交易股票,银行员工不在限制范围之内。

拓展资料:

一、根据《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员工买卖证券若干规定》严禁下列行为

1. 挪用、借用公款或客户资金买卖证券;

2. 个人或以亲属名义贷款买卖证券;

3. 以单位或个人名义集资买卖证券;

4. 私自代客户买卖证券;

5. 在工作时间离岗到行外交易场所进行证券交易活动;

6. 在工作时间利用办公电脑、电话查询与履职无关的股票信息或委托交易;

7. 其他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法律明文规定了以下人员不能炒股票:

1、未成年人,因为未具有行为能力,其所做的炒股行为无效。

2、我国《证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禁止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和非法获取内幕信息的人利用内幕信息从事证券交易活动

(一)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发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四)由于所任公司职务可以获取公司有关内幕信息的人员;

(五)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工作人员以及由于法定职责对证券的发行、交易进行管理的其他人员;

(六)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交易所、证券登记结算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的有关人员;

(七)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人。

央行能干嘛

中央银行是一国最高的货币金融管理机构,负责货币的发行、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金融业的监督和管理等。

央行是非营利性机构,不经营一般银行的存款、贷款之类业务。它的职能可以用三句话概括:发行的银行、银行的银行、政府的银行。所谓发行的银行,是指几乎所有国家的货币发行,都由央行垄断。然后印出来的钞票,再通过商业银行,最终投放到社会。这也是央行最核心的职能。商业银行收到存款后,必须强制缴纳一部分到央行,即存款准备金;当商业银行缺钱的时候,它也可以找央行贷款。所以央行也被称为银行的银行。至于政府的银行,更不难理解,比如中国央行,它是在国务院领导下,负责金融政策的制定和执行,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同时,代理国库,代理国债的发行;管理外汇和黄金储备等。

我国的中央银行是中国人民银行,于1948年12月1日成立,是国务院直属正部级单位,总部位于北京。2005年成立了央行上海总部,承担公开市场操作等职责。

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中国人民银行的主要职责为:

(一)拟订金融业改革和发展战略规划,承担综合研究并协调解决金融运行中的重大问题、促进金融业协调健康发展的责任,参与评估重大金融并购活动对国家金融安全的影响并提出政策建议,促进金融业有序开放。

(二)起草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完善有关金融机构运行规则,发布与履行职责有关的命令和规章。

(三)依法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制定和实施宏观信贷指导政策。

(四)完善金融宏观调控体系,负责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维护国家金融稳定与安全。

(五)负责制定和实施人民币汇率政策,不断完善汇率形成机制,维护国际收支平衡,实施外汇管理,负责对国际金融市场的跟踪监测和风险预警,监测和管理跨境资本流动,持有、管理和经营国家外汇储备和黄金储备。

(六)监督管理银行间同业拆借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银行间票据市场、银行间外汇市场和黄金市场及上述市场的有关衍生产品交易。

(七)负责会同金融监管部门制定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规则和交叉性金融业务的标准、规范,负责金融控股公司和交叉性金融工具的监测。

(八)承担最后贷款人的责任,负责对因化解金融风险而使用中央银行资金机构的行为进行检查监督。

(九)制定和组织实施金融业综合统计制度,负责数据汇总和宏观经济分析与预测,统一编制全国金融统计数据、报表,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予以公布。

(十)组织制定金融业信息化发展规划,负责金融标准化的组织管理协调工作,指导金融业信息安全工作。

(十一)发行人民币,管理人民币流通。

(十二)制定全国支付体系发展规划,统筹协调全国支付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支付结算规则,负责全国支付、清算系统的正常运行。

(十三)经理国库。

(十四)承担全国反洗钱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的责任,负责涉嫌洗钱及恐怖活动的资金监测。

(十五)管理征信业,推动建立社会信用体系。

(十六)从事与中国人民银行业务有关的国际金融活动。

(十七)按照有关规定从事金融业务活动。

(十八)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拓展资料:

中国人民银行(The People's Bank Of China,英文简称PBOC),简称央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央银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组成部门。在国务院领导下,制定和执行货币政策,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

1948年12月1日,在华北银行、北海银行、西北农民银行的基础上在河北省石家庄市合并组成中国人民银行。1983年9月,国务院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专门行使中国国家中央银行职能。1995年3月18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至此,中国人民银行作为中央银行以法律形式被确定下来。 [1]

中国人民银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的规定,在国务院的领导下依法独立执行货币政策,履行职责,开展业务,不受地方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参考:中国人民银行-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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